如果想要對外遇兩人提出告訴,就要先合法取得外遇的證據,而證據最好是根據外遇的嚴重程度蒐證,怎麼說?如果已經上床了,就不要只有兩人在同個房間獨處親嘴的照片,這樣基本上法官就只能以親嘴為標準判決賠償,這跟通姦行為的侵權賠償相差非常大,也很不公平。因此除了要能證明外遇的嚴重程度,還要同時兼具合法取得與精準有效才能討回公道。
證據的強弱決定賠償的大小
侵害配偶權只要另一半與他人的互動過於親密、踰越一般朋友社交範圍,達到破壞婚姻和諧的程度,譬如有親吻合照、鹹濕的對話…等,都可以提出來作為外遇證據。不過外遇的嚴重程度會牽涉到賠償的金額、以及離婚的主導權、甚至離婚後的監護權…等其他相關權益,因此證據越清晰、越有公信力,在法庭上的優勢就會越大。
外遇程度不同的證據會直接影響賠償金額
若蒐集到的證據僅有曖昧對話、擁吻牽手照…等,通常只能證明他們在曖昧或交往,那求償金額通常較低一些,因為外遇兩人背著當事人偷偷牽手接吻,跟背著當事人直接搞上床,「在認定上嚴重性自然會低非常多」同樣的,如果兩人已經多次上床嚴重影響家庭,只要配偶沒有同意過,那嚴重性也會比一般的通姦行為高非常多。
性交抓姦 – 外遇賠償
通姦的證據需受到法官採信才有用,看見兩人一起進出旅館的影片只能賭法官願不願意採信,但要直接躲在裡面蒐證或偷拍旅館房間又會涉及其他刑事責任,而且違法取得的證據也不能用,在法庭拿出來還會被第三者或另一半直接提告,因此建議蒐證前可以找密探徵信社免費諮詢,了解自身情處境及適合蒐證的方式。